【涉酒後駕駛與的士相撞令司機受傷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認危駕罪判200小時社服令及停牌半年 官指葉過往熱心公益具良好品格「值得畀次機會」】
有醉駕案底的屯門區議員葉吉江,涉於去年在上水古洞路酒後駕駛,並在T字路口與一輛新界的士相撞,導致的士司機頸部受傷需送院。葉吉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罪,今(9日)在粉嶺裁判法院判刑。辯方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指,被告有「高度嘅悔意、深層次反省過佢嘅罪行」,報告就建議葉接受社會服務令。
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時指,案發時被告車速緩慢,造成損毀輕微,惟控罪性質嚴重,被告亦非初犯,但考慮他上次犯案已是8年前,指葉過往熱心公益及具良好品格,明言「法庭認為值得畀一次機會你」,惟提醒今次是「最後一次機會」,最終判被告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、停牌6個月,另須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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